宝鸡市城建档案馆简介
宝鸡市城建档案馆是以城市为单位的专业档案馆,是我市重要城建档案资料储存、交流、服务中心,1982年经市政府批准成立,1984年10月正式开馆,隶属于市城乡建设规划局。1999年10月经市编委批准建立宝鸡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与宝鸡市城建档案馆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履行两种职能的档案工作管理体制。1999年9月晋升为陕西省一级城建档案馆。1992年、2004年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城建档案工作先进集体。
宝鸡市城建档案馆编制18 人,其中本科学历4人,大专、中专学历9人。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7人,初级职称4人。馆内设办公室、业务指导室、业务管理室、档案管理室、编研室。馆库面积846平方米,安装了先进的档案储存密集架,配置有电脑、打印机、扫描仪、除湿机、电子臭氧消毒器、摄像机、照相机等现代化设备。目前馆藏各类档案32092卷(册),照片档案5150张,各种底图108张,截止2005年7月累计接待来馆查档人员8100人次、查阅档案12500卷,为宝鸡市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②在主管部门的领导和档案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对全 市城建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执法监督、检查;
③负责接收和保管本城市规划区内重要的、需永久和 长期保存的城市建设档案;
④采取各种方式开发城建档案资源,为社会利用提供服务;
⑤提高行业从业人员业务水平,实施行业教育培训。
■领导班子、分工:夏琦丽 书记、副馆长,主持全馆工作;
李克锁 副馆长,主管业务工作;
■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指导室、业务管理室、档案管理室、编研室;
■各室职责、负责人及电话:
办公室工作职责:王 华 0917-3213589
① 负责本馆各类会议的召集、记录,督办会议决定的事项;
② 负责做好馆内职工年度业绩考核、职称申报、劳动考勤等行政管理工作;
③ 负责本馆公章、文书管理,作好文件的收法、传阅、拟办等文书处理和文档管理工作;
④ 做好本馆财务管理、经费划拨、劳动工资、固定资产和报表的编报及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
⑤ 负责本馆大事记素材积累和编汇工作;
⑥ 负责馆内后勤保障及设备维修维护工作;
⑦ 负责做好馆际交流、内外联络、业务往来等接待工作。
业务指导室:梁卫娟 0917-3218296
①负责做好城建档案法规的宣传、检查、监督;
②负责做好全市大型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工程档案的业务跟踪指导;
③负责做好县区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目标管理考评、档案统计年报工作;
④负责做好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培训工作;
⑤负责做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网络建设工作及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管理和档案督交工作;
⑥负责做好“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的签订、登记、管理工作。
业务管理室工作职责:刘玉彬 0917-3213589
①负责做好全市城建档案的接收、登记、审核、发证工作;
②负责做好建设系统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的接收工作;
③负责做好全市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预验收管理工作;
④负责做好档案入库前的验收、鉴定会签工作;
档案管理室工作职责:张建波 0917-3236376
① 负责做好入库档案的接收、移交管理工作;
② 负责做好入库档案计算机分类、编目上架工作;
③ 负责做好对馆藏档案保管价值、期限的鉴定,并提出存毁意见;
④ 负责做好城建档案的科学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保密;
⑤ 负责做好城建档案的提供利用及利用信息反馈工作;
⑥ 负责复印机、计算机等设备的管理及维护工作。
编研室工作职责:张建波 0917-3236376
① 负责做好馆藏城建档案史料编篡工作;
② 负责做好档案网络信息的收集、发布工作;
③ 负责做好宝鸡市城建档案目录中心的管理工作;
④ 负责做好声像档案的收集、编辑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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