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关于报送2006年度建筑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的意见

    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

    欢迎访问宝鸡市规划局网站!
         更多>>>
 
  当前位置:首页-规划局简介-基层单位--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简 介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成立于1986年,隶属于宝鸡市城乡建设规划局。现有正式人员2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8人,占全站人员的78%。单位地处金台区同盟路中段。邮政编码:721001。
  近年来,在市规划局的领导下。我站两个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为我市的城市建设事业做了大量工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位于全省同行业前茅,连续多年分别荣获建设部“全国工程质量先进监督站”、“全国工程建设先进质量监督站”、“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先进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荣获省建设厅“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单位”;荣获省总站“双文明”先进单位。2005年10月被中央文明委表彰为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

  工作职责:  
  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是受市规划局委托,依据《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以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督的专门机构。职责是受市规划局的委托,了解和掌握全市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根据全市年度建设规模、质量安全状况和年度质量安全工作目标以及本身资源情况,制定年度或阶段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计划;组织安排实施全市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实施行政处罚;对全市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业务指导。

  领导分工: 
  领导班子、分工
  一、站领导班子成员
  站长(书记):张定龙
  副 站 长: 赵发林
  副 书 记:沈锦桂
  主任工程师: 朱 军
  站长助理: 孙晓斌
  二、站领导班子分工
  站长张定龙负责站全盘工作,分管站财务科、试验检测中心工作;
  副站长赵发林分管站质量安全科、检测科工作;
  副书记沈锦桂兼核验科科长,分管站办公室、核验科工作;
  主任工程师朱军兼主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分管站主任工程师办公室工作;
  站长助理孙晓斌兼质量安全科科长,协助副站长工作。

  内设机构、职责、负责人、联系电话: 
  站内设办公室、核验科、质量安全监督科、主任工程师办公室、财务科、试验检测中心、检测科七个科室。
  一、站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全站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来信来访接待、政治学习、文件收发归档等工作。主任:张春英。电话:2833106
  二、核验科:职责是负责组织竣工工程资料审核及实体质量核查、优质主体、优质样板工程申报资料审查及验收等,审校监督报告、审核结构性能报告。科长:沈锦桂。电话:2833106
  三、财务科:职责是负责全站财务会计工作。科长:刘萍同志。电话:2833126
  四、质量安全科:职责是负责施工现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全市质量安全事故统计、上报工作。科长:孙晓斌、副科长:郭小录。电话:2833118
  五、检测科:职责是负责建设工程原位检测。科长:张君健。电话:2833109
  六、试验检测中心:职责是负责建设工程进场材料的检测。主任:关翠英。电话:2833108
  七、主任工程师办公室:职责是负责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技术管理、工程质量投诉、起重机械设备安全备案及管理、技术培训、文明工地申报资料审核备案及验收组织工作。主任:朱军。电话:2833128

  执法有关法律法规依据: 
  一、国家有关法律
    《建筑法》
  二、国务院、部、省有关规章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年11月12日国务院令第393号);
  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2月19日国务院令第373号);
  4、《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建设部文件建质[2003]162号);
  5、《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建设部文件建
     质[2003]113号);
  6、《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建
     办[2005]89号);
  7、《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设部建质[2005]184号
  8、《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996年12月26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9、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的通知》和《关于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对工程监理企业履行质量责任加强监督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陕建发[2003]138号
    )。
  三、市级、部门有关规定
  1、《陕西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资料管理整编规定》(陕建监总发[2003]024号
     );
  2、《关于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行政许可项目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批复》(宝市建规
     字[2004]84号)。



 

 

 


版权所有:宝鸡市规划局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167号  电话:0917-3214821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宝鸡市信息中心 宝鸡市信息化网络建设管理办公室
电话:0917-3652954  电子邮件:bjgy@bjbbc.com 
陕ICP备050116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