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31条;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9条、31条

1、申请文件;
2、计划部门批复;
3、改变用地性质的应附送上级主管部门批复;
4、1/500地形图;
5、与相关单位的协议文件;
6、经营性用地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储备中心的成交确认书。

1、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资料;
2、科室主办人审核报送的资料,踏勘现场,提出初步意见;
3、承办科室讨论并形成意见,向分管副局长和局长汇报;
4、重大影响的项目汇报主管市长,或提请市规划委员会研究审查;
5、下达定线任务书,审定定线成果;
6、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受理窗口统一送达、领取。

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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