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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初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13条、14条;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11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办法》第3条

1、《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申请表》(一式四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登记机关的确认章);
3、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章程、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其他有关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料。


1、行政许可窗口统一受理申报资料;
2、承办科室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3、审核合格,经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或办公会议研究后报省建设厅。


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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